王海瀛
許多年前,在教堂的讀經班中,聽到一位非華裔教友帶著些許自豪的口氣說:「選舉時,我只投票給反對墮胎法的候選人。」當時我還沒理清楚自己對福音的認識,雖然覺得這說法似有不妥,但也只能默存心中。
天主教會的立場,根據舊約中天主給梅瑟的誡命「不能殺人」,反對墮胎。但當時的猶太人把未出世的胎兒視為孕婦的財產,不具「人」的權利,所以墮胎不是問題。在人類進化過程中,「良知」也跟著進化。舊約時代,人的良知較不成熟,只能為自己族派的利益奮戰,無法顧及他族,所以在他們所記下的舊約聖經中,天主也命令他們去殺其他族的人。
耶穌來了,祂與我們訂了新的盟約,教導我們要從舊約進步到新約,從遵守石板上刻的十誡到接受聖神領導,跟隨心版上愛的誡命,也就是被良知督促。
因為我們看不透人心,無法衡量他人心中的愛,所以「人」需要借助法律來管理眾人,例如國家有法律,如果國民遵守,就能維持社會的基本次序,同理,有組織的教會也需要法律讓教友可以遵循。但法律無法圓滿,一定會有漏洞。只有「愛」才能滿全法律。路加福音第一章中,天使分別送預報給匝加利亞和瑪利亞,兩人都問了問題,但只有匝加利亞被處罰,就因天主知道他們心中想法不同,前者因不信而問/後者相信而問。
耶穌警告我們不要判斷別人,所以祂給的教導,目的是要我們努力改進自己,而不是當作判斷他人的基礎。如果不反對墮胎就不是基督徒,那麼看看若望福音第八章中,耶穌面對犯罪的現行犯婦女時,並沒有依法律處罰她,難道我們應該視同耶穌贊成姦淫,該被處罰?耶穌的做法,是我們要學習的榜樣。
耶穌要我們學習天父,愛自己不喜歡的人,愛仇人,接著說,「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(perfect)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」(瑪五48)。以前我總不明白,自己怎能變完美呢?到死也不可能呀!直到看到神學家 Richard Roar 神父的解釋:完美並不是去除所有不完美,而是具有包涵不完美的能力,我才欣然瞭解:我們要時常檢討並學著包涵自己的、別人的、或仇人的不完美。
另外,耶穌還有很多教導,如不可離婚,要愛最小的弟兄,要愛不喜歡的人,要愛仇人。。,其中最重要的是愛天主、愛自己、愛近人。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,只用墮胎一事來做任何決定,絕對不符合耶穌基督的教導。
求天主幫助我們每個人更明白基督教導,並願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真正地實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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