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vangelion
聖經訓道篇(傳道書)開頭說:「虛而又虛,萬事皆虛。人在太陽下辛勤勞作,為人究有何益?」(訓1:2)確實如此。人活在世上的生命短短數十載,相比歷史長河,可謂滄海一粟,微不足道;不僅如此,人的生命唯有一事是可以確定的,那就是死亡。換句話說,為人而言,不論辛勞或躺平,在世上所有的,如名利或各種感情,在死亡那日,都歸於塵土,如何也帶不走。那麼,人為什麼還需要努力活著呢?我有個無神論朋友說,看到新聞有人意外過世,他都覺得那些人很幸運,因為不需要繼續留在人間受苦;他說他自己只是出於本能而活著,沒有勇氣自我了結而已。
我從國中時期就開始問自己這個問題,一直到近日才找到令我比較滿意的答案:人活著,是因為天主愛的創造,而我們就以愛來回應這份創造。天主是「愛」,而這愛的本質就包含了「創造」,亦即天主基於祂充滿愛的本質,創造了這世界,並創造了我們。因此,人在領受了這樣的愛以後,就可以愛還愛,將所得到的恩惠,再經由自己的生命傳遞出去。父母生養兒女,就是天主愛的本質的一種不完美的展現。
這為非基督徒而言,或許很難接受。然而,說到這世界有一位「造物主」,也許就不是這麼難接受。就算是按照「大霹靂」的理論,宇宙是由大霹靂形成的,然而大霹靂又是怎麼來的呢?這不能用物理原則或隨機性來解釋。按照常理推斷,如果將時間一直倒推回到時間的起點之前,必然存在一個「第一因」或「不動的動者」,是世上一切事物的根本原因,也是物理原則的建立者和推動者。

為許多人,包含如愛因斯坦的科學家,這種造物主的觀念可以接受,亦即「神」的概念其實指的是自然界的本質和原則,雖非科學所能完全解釋,但也並非一位人格化的神。而為基督徒而言則是更進一步,基於「信仰的跳躍」(leap of faith),還相信這號稱「神」的宇宙自然法則,其實是一位不只創造物理原則、創造宇宙、創造我們的神,還是能理解、聆聽、並愛我們的天主,祂甚至不惜化成肉身降生於世,進而犧牲自己,好啟示人類應該要如何生活。基督徒相信人類出於「愛」的行為不只是如唯物主義論者所言,只是生物為了族群生存繁衍並壯大的一種機械性的反應與行為而已,而是反映了天主的本質。人類無條件愛自己兒女以及嬰兒的本能反應,還有能互相體諒、同理、合作,甚至能和其他人一同歡樂與哀傷,都如同鏡子一般反映了天主對我們的愛,因為基督徒相信人就是「天主的肖像」,人也具有天主的這些特質,雖然不完美。人在世間生活,就是將這個從天主所領受的愛生活出來,並在結束世間的生活後,再回到天主身邊,形成愛的循環。
根據這論點,接下來一個很自然的問題就是:既然天主那麼愛我們,那麼為什麼在人在世上有這麼多痛苦呢?這就必須提到愛除了創造以外的另一個屬性,也就是「自由」。天主如此愛世人,甚至允許人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愛祂,還可以自由意志決定人自己的生活方式,也就是選擇為善或作惡的自由。就如同父母為了讓孩子終有一天能長大成人,不可能不放手讓孩子有面對挑戰、挫折、失敗、受苦的機會,而天主也是一樣。而這個人類集體自由意志的展現,有時就導致了他人的受苦,他人可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受苦的理由。不過,這正是人類展現自己有愛人以及助人能力的機會,人也可以因此意識到自己所有的種種好處,並非理所當然的,需要珍惜。同時,基督徒也相信天主愛的本質還包含了「公義」,也就是這些世間苦難的受害人,天主必會在來世賜給他們應得的賞報。
不論這個以愛還愛就是人生命的意義的說法,您能否接受,此刻您都可以停下來,花些時間回想一下自己的父母或其他人為自己的生命所付出的愛心,以及所做的努力和犧牲。這一切並非理所當然的,而是需要感謝的。基於這份所接受到的愛,您願意以怎樣的方式以愛還愛,將這份愛再無條件地分享出去呢?或許可先從多聯絡、關心父母,以及對自己周遭的人好一點點開始吧。
發表留言